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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深圳市林业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级、高级评委的公告

标签:  时间:2022-06-29 点击:2708 来源: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

为完善深圳市林业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加强职称评审管理,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有关规定,现就公开征集深圳市林业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评审委员的专业范围

林业、园林、森林利用、自然保护地等相关专业正高级(教授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

二、征集评审委员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比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近年来,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成果(获国家、省、市奖励证书为准)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推荐入正高级评委库,须取得林业、园林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推荐入高级评委库的,须取得林业、园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林业、园林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1年以上

(五)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广东特支计划” 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三、评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评审委员在职称评审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职称评审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申报者职称的评审权、表决权。

3、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委员在职称评审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准时参加评审会议,并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2、不向外泄露评委会委员和专业组成员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不对外接受有关评审情况的查询。

3、没有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评审情况的义务。

4、评委委员、专业组成员,无论担任了何种行政领导职务,都是评委会的普通一员,评审中不得有行政干预的言行。

5、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放宽标准条件以及出现其他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评审委员征集方式

(一)专家登记入库流程:

1.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如果已注册,则可直接登录一体化系统。如果没有,请先注册用户。也可以使用广东省政务服务统一账户登录)

2.登录系统后,点击[专技人才],选择[专家登记入库],勾选“本人已阅读并同意”申报承诺,单击【下一步】进行申报。

3.根据要求填写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职称信息等,标*号的为必填项。

4.完成上述填写后,在【所属评委库信息】中,日常工作部门选择“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评委会选择——“深圳市林业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业选择“林业”、“园林“森林利用”自然保护地”(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申请)。保存后单击【下一步】

5.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业绩、学术成果”、 “深圳市林业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后,点击提交即完成整个专家登记入库流程。

(二)深圳市林业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初步遴选,通过后在专家登记入库系统注册登记,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进入评委库。批准入库的评委不进行公示。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实行动态备案管理,核准备案有效期不超过3年。评委会组建单位有权对专家库中不能履行职责的评审专家进行调整。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办(联系人:叶丽,联系电话:83268029;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岗路26号笔架山公园管理处南楼4楼403室)

特此公告。

 

附件:

《深圳市林业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深圳市林业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办公室

                          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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