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评是无形的指挥棒,是依靠制度引导广大干部施政导向的最有力手段。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核评价制度,就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无形指挥棒。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必须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这就意味着,生态文明建设指挥棒的指向明确了,我们对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必将是既看产出增加,又看消耗降低;既看产业效益,又看环境权益;既看经济数字,又看生态发展;既看发展速度,又看发展质量。我们将通过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建设,激发各级政府部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
近年来,随着科学发展理念深入人心,“GDP至上”、“以总量论英雄”等发展观念得到有力纠正。但是,一些地方和干部在发展理念上仍然存在“重经济增长、轻生态建设”等误区。有些地方、单位,GDP数字才是政绩考核硬指标,资源、环境、生态往往是软指标,甚至是缺位指标。在这样的考核评价机制下,追求的必然是项目数量、发展速度、GDP总量,如何保护青山绿水、蓝天净土,实际上往往被忽视。
在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重要性日益凸显的今天,政绩考核机制必须与时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一方面,要看到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保持一定的经济发展速度仍然很重要;另一方面,我们不能再片面强调GDP。那种伴随着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生产方式的增长,实践证明是虚增实减、得不偿失、不可持续的增长。考核评价机制必须考评出“绿色GDP”,必须涵盖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相关指标。
当前,资源问题,特别是人类开发利用后存量逐渐减少的耗竭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历史命题。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快车道,资源与经济增长的协调问题日益突出。如何推进资源节约,协调资源消耗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在未来发展中躲不过、拖不得。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必然要把资源消耗相关指标纳入进来。
由于产业活动或其他人为原因对环境施加不良影响,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从而导致人体健康、公私财产以及区域生态功能和自然资源等环境权益的损害或危害就是“环境损害”。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必然要把环境损害相关指标纳入进来。
所谓生态效益,必须通过提供具有竞争力价格的商品与服务来实现,而这些商品与服务必须在满足人们需求与提升生活品质的同时,逐渐降低其生命周期中对于生态的冲击与资源的消耗强度,使之至少与估计的地球承载能力相当。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必然要把生态效益相关指标纳入进来。
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应注意“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特点,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评价标准;还应注意“因时制宜”,不仅考量当前已经取得的“显绩”,也要充分考虑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让可能多年之后才能充分显现的“潜绩”在考核结果中有所体现。
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应注意涵盖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体系和考核办法,让考评对象看到目标、拿到成绩、感到差距;还应注意涵盖奖惩机制,把考核结果与对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甚至和干部任免结合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与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资金安排结合起来,让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由“软约束”变成“硬杠杠”。
用好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无形指挥棒,我们就能科学调动经济社会资源,奏响生态文明建设的“协奏曲”,最终汇成五位一体建设的“交响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