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高速路边多数户外广告属非法。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多日调查发现,户外广告陷入多头管理的“乱”局。昨日,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目前只负责审查广告内容是否合法,不涉及其它方面。宝安松岗街道办称,广深高速公路周边100米的区域属广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有,对设置在该区域的立柱广告无管辖权与审批权。市城管局一名相关负责人则表示,非法广告涉及多方利益,且资产数额巨大,最终将如何拆除,还在进一步研究中。
街道办:
对户外广告无审批权
昨日,有媒体在报道中指出,广深高速松岗路段的50块户外广告中,有45块属于非法广告,为何合法的广告牌数目如此之少?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那些非法广告是如何被竖起来的?
城管部门2009年底的一份摸底调查报告显示,这50块广告牌由20家以上的不同单位经营,其中很大一部分立柱广告的业主“身份不明”,其中通过省公路局审批、审批有效期没有过期的广告牌仅有5块。根据《广东省公路及两侧广告标牌设施审批工作制度》,高速公路沿线设置广告牌应由省公路管理局编制规划方案,报省交通厅审批;广告设施的规划方案批准后,广告设施的具体设置和施工由高速公路该路段路政机构受理并提出意见,报省公路管理局审批后,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广告发布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