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深圳地税收入同比增7.6%
地税收入规模位居全国第三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地税局获悉,去年我市地税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892.3亿元,比上年增长7.6%,增收62.7亿元。其中,组织税收收入828.23亿元(不含契税),比上年增长7.56%,增收60亿元。在税收收入中,地方级收入完成593亿元,比上年增长9%,增收49亿元,完成年初财政预算的106%,超收34亿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67.4%。中央级税收264亿元,比上年增长4.3%,增收10.9亿元。统计显示,去年我市地税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规模在全国大中城市中仅次于上海、北京,位居第三。
据市地税局相关人士分析,2009年我市地方税收收入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单位GDP含税量进一步提高
随着我市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市场机制进一步完善,税源结构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税收呈现出较强的抵御风险能力,体现出深圳经济较为良好的效益特征。据统计,2009年全市每百元GDP的地税产出约为10元,比上年提高0.2元,税收增长的弹性系数为1.15,税收与经济发展趋势基本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