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今起正式实施
25个改造项目将带来200多万平米住宅 市民希望此举能抑制疯涨的房价
曾经的天健工业区杂乱无章。
备受各界关注的《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天起正式实施,规划已获批准的25个改造项目将在近期进入实施阶段,将可为市民提供200多万平方米住宅。全市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将由此步入“快车道”。
亮点 1
鼓励权利人自行改造
25个改造项目将带来200多万平米住宅
在过去,对于城市更新在确定实施主体、如何确定地价标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等问题上都缺乏政策规范。“办法”对其一一明确,扫清了过往城市更新工作推动过程中的政策屏障与障碍。
此前,对于更新改造项目是否一定要交给“发展商”实施,原村集体或原权利人是否可以作为改造主体,一直有争论。“办法”第三十一条有如下表述:“除鼓励权利人自行改造外……”此段表述意思非常明确,“鼓励权利人自行改造”。第三十三条更进一步规定:“存在多个权利主体的,可以在多个权利主体通过协议方式明确权利义务后由单一主体实施城市更新,也可以由多个权利主体签订协议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以权利人拥有的房地产作价入股成立公司实施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