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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23元有望获助

标签:  时间:2009-08-10 点击:1821 来源:深圳风景园林协会
 

深圳市拟将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家庭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孙妍 实习生 陈巧玲) 日前,深圳市民政局在答复关于关心弱势群体的人大代表建议时指出,研究制定“第二条保障线”,拟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即623元的家庭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9日,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该局今年将推8项改革措施,年内初步搭建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框架,并完善低收入群体认定办法。

今年7月20日,民政部与深圳市政府签订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协议,这也是我市与国家部委正式签订的首个“部市”合作协议。为实现构建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目标,8月,市民政局在答复关于关心弱势群体的人大代表建议时指出,研究制定“第二条保障线”,拟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即623元的家庭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目前全市低保标准为415元/月),目前该办法将报请市政府审定。昨天,市民政局召开贯彻落实部市合作协议动员大会,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告诉记者,下半年,我市将正式启动、实施“部市合作协议”,重点在全市推行8项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在坪山、光明新区试点整合街道办与社区工作站的工作;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和服务项目,开展构建社区综合服务机构试点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对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和慈善公益类社会组织试行直接登记,对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登记,开展异地商会登记,探索跨省区行业协会登记,启动基金会登记的调研工作;制订“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培育规范实施方案”;此外,还将在梳理、整合我市各级各部门的福利政策,开展社会福利规划的调研,初步搭建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框架。

在社会救助体系方面,深圳市也将在年内完善对低收入人员的认定办法,出台“深圳市低收入人员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启动社会救助的立法调研。同时,将探索建立公益金开拓购买新项目、财政预算资金承接成熟项目的衔接机制,也即是说,公益金承担“种子”作用,待公益金开发的项目成熟、稳定运转后,再将其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社工近1000人分布在全市731个岗位上,社工岗位服务购买已纳入政府采购体系。下半年,我市将配合财政部门出台“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实施细则”,配合人事部门出台“编制内社工岗位设置规划”,年内试点单位实现编制内社工“零”的突破。

初建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框架

民政部与市政府签订的《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协议》有实质性进展,昨天,市民政局公布了今年实施“部市合作协议”八项重点改革。其中之一就是率先在全国初步搭建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框架。

建立全国统一的公益服务平台

此次部市合作协议的第一项,也是最引人关注的改革之一,就是探索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市民政局表示,今年在这方面重点推进的改革包括两项,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整合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工作站试点的方案。我市将按简精行政层级的原则,选择在光明新区、坪山新区两个功能区进行整合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工作站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的试点。此举措将缩短管理链条,推进扁平化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创新现代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是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和服务项目,开展构建社区综合服务机构试点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公益服务平台。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表示,目前,许多政府职能部门都将工作延伸到社区,都要求在社区有独立的服务场所、独立的机构、独立的工作人员队伍,导致部门分割、各自为战,相互之间缺乏统筹和协调,公共资源分散且重复设置,难于形成合力,造成服务资源的浪费。建立全市统一的公益服务平台,就是尽量淡化部门的概念,在将工作延伸到社区时,不再各自为战,而是将资源和任务同时下达到社区,交由社区某一个同一的主体去运作和完成。

救助范围扩大到低保边缘困难群众

建立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是这次部市合作协议的亮点之一,也是全国社会福利制度发展的方向。“普惠型社会福利”是相对于当前的“补缺型社会福利”而言即同等条件的群众,不分彼此,都能够得到公平的社会福利。刘润华表示,今年,市民政局将梳理、整合我市社会福利政策,开展社会福利规划的调研,初步搭建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框架。这意味着,我市的福利对象由小部分特困群众逐步扩大服务人群,乃至向全体市民拓展,同时,逐步增加福利项目,不断提高福利标准。

作为建立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其中一项内容,今年,我市还要探索构建跨部门的综合救助体系,完善对我市低收入人员的认定办法,出台《深圳市低收入人员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在低保标准之外,我市拟设立一条新的救助标准线,新的救助标准暂为低保标准的1.5倍。该办法出台后,我市社会救助制度将进一步完善,救助范围将扩大到低保边缘困难群众。

探索跨省区行业协会登记

在社会组织领域,今年我市将重点推进两项改革。一是对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和慈善公益类社会组织试行直接登记,对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登记,开展异地商会登记,探索跨省区行业协会登记,启动基金会登记的调研工作。对社会组织试行直接登记,将打破社会组织双重管理的体制障碍,解决社会组织难于找到合适的主管部门的制度问题。而探索跨省区行业协会登记,这意味着在我市登记的行业协会可以在全国开展活动。显然,这将推动跨区域的行业产业合作,加强行业人才、市场、服务、采购等资源的交换与交流,促进深圳与其他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是制订“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培育规范实施方案”,配合编制部门出台“推进向社会组织转移政府职能工作的实施方案”,配合财政部门“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方案”。刘润华表示,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政府部门的职能将从许多具体的公共服务领域中退出,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可以预期,从政府释放出来的职能将会越来越多,相应地,由社会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也将越来越多,假以时日,“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将会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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