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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除蓝线内违法建筑

标签:  时间:2009-05-26 点击:2497 来源:深圳风景园林协会
 

  蓝线规划将维护河流水系的自然性、生态的完整性和保障水源工程的安全性

   强制拆除蓝线内违法建筑

  核心提示

  深圳新闻网讯 近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09年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原则审批通过了深圳市蓝线、紫线、黄线等城市管理线的专项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的全新突破,各类管理线规划的编制将使深圳的规划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和预控性,有力补充和支持了城市总体规划,本报今起推出专栏,对这些管理线规划逐一进行详细解读。

  今日推出“蓝线”解读。规划中所称的深圳市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河、湖、库、渠、人工湿地、滞洪区等城市河流水系和水源工程的保护与控制的地域界线,以及因河道整治、河道绿化、河道生态景观建设等需要而划定的规划保留区。蓝线规划适用范围包括深圳市域范围内的主要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等。规划期限为2007~2020年。  

  “我所居住的住宅区正好经过一条河流,是否会被划入蓝线范围啊?”

  “河套地区地处深圳河道附近,开发会不会受到这部规划的限制?”

  “城市发展了,蓝线是否还一成不变啊?”

  不论是关系居民日常生活的民生话题,还是事关深港两地未来发展的规划课题,一部旨在加强城市河流水系与水源工程保护,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的蓝线规划牵动着所有深圳市民的心。

  蓝线作为深圳市城市规划“五线”(黄线、蓝线、橙线、绿线和紫线)管制的主要内容,是实现城市水系空间管制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蓝线管制,将实现城市规划建设与水系保护的协调发展,让深圳拥有碧水蓝天。

蓝线将深圳划为九大流域

  根据规划,结合深圳河流、水库、湿地和滞洪区、大型排水渠、原水管渠众多的实际情况,按照不同标准将蓝线划定对象分为河道、水库(湖泊)、滞洪区和人工湿地、大型排水渠、原水管渠等5大类。

  根据规划内容,蓝线划定按流域进行分区。共划分为九大流域,分别为深圳河流域、深圳湾水系流域、珠江口水系流域、茅洲河流域、观澜河流域、龙岗河流域、坪山河流域、大鹏湾水系流域、大亚湾水系流域。

  此次规划蓝线划定总面积约255.4平方公里(含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面积194平方公里),约占市域总面积的13%。其中河道及暗渠蓝线划定总面积55.6平方公里;水库及湖泊蓝线划定总面积186平方公里;原水管渠蓝线划定总面积2.4平方公里;滞洪区与湿地蓝线划定总面积11.4平方公里。规划涉及河道及排水渠73条,总长度448公里;水库及湖泊73宗,总库容54414万立方米;原水管渠14条,总长度312.3公里;滞洪区与人工湿地48处,总面积8.1平方公里。

  首次明确违反蓝线管理的法律责任根据规划,城市蓝线是全市城市河流水系与水体、水源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一)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从事与蓝线规划要求不符的活动;(二)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范围;破坏河流水系与水体、水源工程、从事与防洪排涝、水源工程保护要求不相符合的活动;(三)影响蓝线保护范围内设施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活动;(四)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擅自建设与河道防洪滞洪、湿地保护、水源工程安全无关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五)其他对城市蓝线保护与控制构成破坏的活动。(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活动。

  此外,规划还明确提出在蓝线管理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一)设置阻碍行洪物体或围垦、种植阻碍行洪植物;(二)堆放、倾倒余泥渣土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或阻碍行洪的物体;(三)堆放、倾倒、掩埋或排放污染水体的物质;(四)清洗装储过油类或有毒物的车辆、容器等污染水质的物品。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中首次明确了蓝线管理的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服从城市蓝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蓝线管理、对违反城市蓝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对于违反《深圳市蓝线规划》,在城市蓝线范围内从事各类违法的建设活动和行为,由规划主管部门、水务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蓝线范围内违建164座

  蓝线划定的目标是维护河流水系的自然性和生态的完整性,保障水源工程的安全性,实现河流水系、水源工程保护在空间上的预先控制,因此规划中提出一系列措施规范蓝线的管理。经对划定蓝线范围内的地籍核查统计,深圳现有建筑物1632座,其中违法建筑164座,总占地面积约3.6公顷,合法建筑1468座,其所在地籍总占地面积约580公顷。近期深圳将对蓝线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性拆除,对影响防洪、饮用水源安全的合法建筑,由政府组织进行补偿性改造或拆除。远期将结合河道综合治理,对合法临时建筑进行强制性拆除,对于不影响防洪和饮用水源安全的合法永久性建筑,予以保留至地籍有效期末。

  遥感影像动态监测

  据了解,深圳将通过建立健全蓝线数据库和不断更新完善蓝线动态信息更好地实现城市蓝线管制。《规划》编制人员解释说,城市蓝线数据建库包括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两类。蓝线图形数据库包括各类蓝线的二维地理图形;而属性数据主要包括保护对象、所在区域、所在标准分区编号、占地面积等。

  规划主管部门将根据城市规划更新和建设的实施变化情况,利用年度遥感影像动态监测和外业补充调查及时更新数据库,批量规划设计成果和年度蓝线信息不断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蓝线

  知识六问

  本报记者 孙锦

  一问:蓝线内合法建设怎么处理?

  答:在城市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手续。在蓝线范围内的道路、鱼塘、绿化带、码头等,由运输、农业、城管、港务等相关部门进行管理,但不得妨碍规划、水务部门根据蓝线需要而实施的统一管理和调整。

  二问:蓝线内因城市建设工程填堵河道的怎么管理?

  答:在蓝线管理范围内,因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确需填堵河道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等效等量原则进行补偿,就近兴建替代工程或者采取其他补偿措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兴建工程设施造成蓝线范围内水工程设施损坏或河道淤积的,由市或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按原技术标准限期修复或清淤;逾期仍未修复或清淤的,由市或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修复或清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三问:蓝线内违法建筑怎么处理?

  答:两年多的调研显示,目前深圳河道、水库附近有1600多座建筑,其中的160多座非法建筑将会被依法拆除,剩下的也将进行梳理,对不符合蓝线规划要求,影响防洪抢险、除涝排水、引洪畅通、水源保护以及影响城市河道景观的建筑物,应当限期整改或者拆除。

  四问:蓝线划定之后是否可以调整?

  答:城市蓝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布局结构变化等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城市蓝线的,应当依法调整城市规划及蓝线。调整后的蓝线,应当随调整后的城市规划一并报批。需要临时占用蓝线内的用地或水域的,应当报经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水务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临时占用后,应当限期恢复。

  五问:蓝线范围内的土地是否可以出让?

  答:在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可考虑将蓝线范围的土地纳入出让范围,对与蓝线有重叠的已批未建用地,不改变其合法和有效性。但蓝线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必须严格遵循蓝线管理的相关要求。

  六问:已列入深港共同开发计划的河套地区,由于地处深圳河道附近,开发会不会受到这部规划的限制?

  答:本规划中,在对深圳河、莲塘河、茅洲河等界河划定蓝线时,只对深圳一侧的河岸及堤防进行划定,目前暂未将河套地区纳入划定范围。在2008年3月市政府原则通过的《深圳东西部海岸线与深圳河沿岸整体城市设计研究》中,河套地区已被划入了中部岸线,政府未来将把中部岸线(自沙头角到蛇口港)打造成为推进深港广泛合作的示范区以及迈向国际化的重要门户区。本报记者 孙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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