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的决定
深园协[2013]13号
各企业会员单位:
根据《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核和会员单位申请、协会推荐提名。经2013年3月27日协会理事会议通过,决定调整部分副会长和常务理事单位如下:
(一)深圳市园林建设工程公司、广东如春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由于改制领导班子变更,两家公司申请变更为普通会员单位,因此决定取消深圳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会长单位、广东如春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常务理事单位的资格;
(二)根据本会近年来的发展,决定增加中深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基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三绿园林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万年春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为常务理事单位;增选深圳市日昇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苏进展、深圳市高山水园林环境艺术有限公司王曙曦、深圳市龙日园艺景观有限公司黄日光为副会长;
(三)深圳市莲花山园林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欧阳雄因调离,深圳市鹏森环境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杨佳炎因离任,现更换徐向明、黄志军为副会长。
特此通知。
二Ο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