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梁惠波
关于开展2012年度深圳市风景园林施工
及管养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园林绿化施工工程和园林绿化管养工程按基建程序管理,促进我市风景园林科技进步,提高我市风景园林工程施工和管理水平,推动我市风景园林可持续发展,经市城管局同意,我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深圳市风景园林施工及绿化管养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园林建设基建程序;
2、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1年至2年内(2010-2011年竣工验收)的风景园林绿化工程;
3、 园林绿地面积达2万平方米或工程投资达500万元以上;
4、申报绿化管养优良样板工程的单位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管养合同证明,原工程申报和施工过程的有关资料不必提供。
5、本市园林绿化企业在外省施工的工程项目也可申报。
二、申报及评选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5月31日
评选时间:2012年6--7月
三、评选表彰
由协会在年度理事会上或会员大会上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宣传。
四、其他说明
1、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如需申报,对照《深圳市风景园林施工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标准》(附件二)、《深圳市绿化管养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标准》(附件三),按要求填写深圳市风景园林施工及管养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附件四)和深圳市风景园林施工优良样板工程评分表(附件五)或深圳市绿化管养优良样板工程评分表(附件五六),并于2012年5月31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送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83282883 83253553
联系人:胡小姐、叶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