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风景园林绿化施工工程和管养工程及立体绿化工程开拓创新,促进我市风景园林科技进步,提高我市风景园林工程施工和管理及立体绿化水平,推动我市风景园林可持续发展。我协会继续开展每二年一次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类)项目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符合园林建设基建程序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项目;
2、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1年至2年内的风景园林施工工程和正在管养1-2年的管养工程及立体绿化工程项目;
3、施工和管养工程园林绿地面积达2万平方米或工程投资达500万以上、立体绿化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达50万元以上的项目;
4、申报风景园林管养优良样板工程的单位需提供管养合同证明,原工程申报和施工过程的有关资料不必提供;
5、本市园林绿化企业在外省施工和管养的项目也可申报。
二、申报及评选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
评选时间:2023年8-9月
三、评选表彰
由协会在年度理事会上或会员大会上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宣传。
四、其他说明
1、各有关的单位接此通知后如需申报,对照《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类)评选办法和评选细则》(附件一)、《申报材料目录模板》(附件二) 、《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类)——园林工程申报表》(附件三)、《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类)——管养工程申报表》(附件四)和《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类)——立体绿化申报表》(附件五),并按照申报表相应填写进行申报。
2、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755-83253780
联系人: 潘小平 手机:13802281448
附件一:《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学技术奖(园林工程类)评选办法和评选细则》
附件二:《申报材料目录模板》
附件三:《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类)——园林工程申报表》
附件四:《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类)——管养工程申报表》
附件五:《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类)——立体绿化申报表》
特此通知
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