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调动本市风景园林行业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科技创新,推动技术进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我协会决定:今年开展两年一次的“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创造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等;
2、在基础研究项目中,长期从事科技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技事业,经实践检验,创造社会效益的;
3、在重大工程过程中,对某些关键性技术、技术难点做出了技术革新,产生了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二、申报及评选时间:
申报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评选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评选表彰
由本协会在年度会员大会上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宣传。
四、其他说明
1、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如需申报,请对照《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评选办法及实施细则》(附件一)、《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申报书》(附件二)进行申报,申报材料提交一份。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755-83253780
联系人: 潘小平 手机:13802281448
附件一:《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评选办法及实施细则》
附件二:《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申报书》
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