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深圳风景园林网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深圳市林业、园林行业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标签:  时间:2021-04-08 点击:34923 来源: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林业、园林行业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我市林业、园林行业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水平,我协会将举办2021年深圳市林业、园林行业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科目、选修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班,委托深圳技师学院承办培训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面向全市从事林业、园林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及工程管理人员。

二、培训方式

采用线上学习平台开展在线网络培训。

三、报名安排

即日起至 8 31日,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学时与费用

根据文件要求,专业课程培训不少于42课时(可由行业主管部门主办),选修课不少于18课时(可由本单位主办或委托行业主管部门主办),公需课30学时(可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学习培训)。

林业、园林行业专业科目(42学时),504元/人;

林业、园林行业选修科目(18学时),216元/人;

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同选(60学时),720元/人。

(依据《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深财行[2017]75号)制定收费标准,12元/学时)。具体文件内容见附件2。

六、培训报名及缴费方式

(一)报名表递交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统一(或个人)报名,请填妥培训报名表(附件1) ,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培训报名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268992489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名称及人数)。

(二)缴费方式

单位统一(或个人)缴费,并汇款至:

开户名:深圳技师学院

开户行:建设银行深圳龙城支行

账号: 44201577400052526385

(转款需注明“林业、园林继续教育双科/单科,姓名,人数”;缴费成功后由深圳技师学院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发票领取方式见报名表。)

七、培训发证

完成规定课程学时并考核成绩合格者,由深圳技师学院、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颁发《深圳市林业、园林行业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培训学时可记入市级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八、联系方式

(一)报名及咨询电话、地址

0755-83778970/15907550226苏老师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五联社区协力路深圳技师学院东门至善楼111室

 

                                  

扫码微信咨询

(二)监督及投诉电话、地址

0755-83253780 潘老师

0755-83268029 叶老师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岗南路26号笔架山公园管理处南楼4楼

附件:

1、培训报名表 

2、《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深财行[2017]75号)

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

                                                    2021年4月8日 


关于我们 -网站会员 -广告服务 -服务声明 -办事指南 -在线咨询 -网站管理
-欢迎您,您是第1017328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