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省外(中央单位)职称确认业务调整的有关事项,现就我局于2020年10月22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作如下解释:
省外来深专业技术人员在省外合法合规取得的省外职称(特指非广东省各级职称管理部门核准的职称),我市仍予以直接认可,可在我市直接办理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职员招聘、人才引进等业务,无需换发为我省职称证书。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8209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