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建办受理函[2015]11号)转发你们,可查询http://www.mohurd.gov.cn/gsgg/gs/jsbgs/201503/t20150319_220524.html下载审查意见。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提供书面陈述及有关证明材料,于2015年4月3日前报送我厅办事窗口,由我厅统一报送住建部,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陈述材料要求:①统一用纸质资料袋包装;②监理、招标代理企业需在住建部电子申报系统陈述上报后打印相关表格一式四份并附上电子版资料;③包装袋外贴封面,按统一格式填写(格式附后)。
报送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2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事窗口。
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