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城管[2009]22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区城管局(执法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
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二○○九年工作要点》,我局编制了《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9年责任目标白皮书》,并已经局领导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
2009年责任目标白皮书
深 圳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九年一月
目 录
一、2008年城管工作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
二、深圳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的主要工作职责
三、2009年城管部门推行的主要公共政策
四、2009年城管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五、2009年城市管理主要工作指标
六、市城管局(执法局)2009年责任目标白皮书工作任务进度一览表
一、2008年城管工作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
2008年,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和谐社会与生态文明为主线,强化行业宏观管理与具体设施整治并举,巩固发展2006–2007城市管理年工作成果,在2008中国绿色发展高层论坛上,我市荣获首届“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吴子俊同志荣获首届“中国十佳绿色新闻人物”,基本完成或超额完成市城管局《2008年责任目标白皮书》确定的各项责任目标。
(一)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了城市总体环境质量。全市共有54个街道、653个社区和1241个城中村(自然村)通过达标验收,除旧改单位外,完成率分别为98.18%、98.49%、99.20%,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户外广告清理整治与规范设置改善了城市主体建筑的面貌。在严格禁止楼顶广告的同时,重点督办解决了一批楼顶招牌难点问题及对二线关口7个检查站的落地广告的整治,制定了东门、人民南、华强北重点商业街区区域性详规,受理了户外广告设置申请1534件,公开拍卖了一处户外广告公共用地。
(三)街景整治工作显著提高了市容景观水平。特区内各区都完成了一条街的街景整治任务,宝安区10个街道办事处、龙岗区13个街道办事处、光明新区2个办事处均按时完成了街景整治任务。
(四)市政设施综合整治行动效果显著。完成皇岗路、笋岗路、春风路高架桥、八卦二路、贝丽路修缮工程(东门北路和田贝四路受地铁影响,预计2009年上半年完成),道路、桥梁和路灯信息化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启动了特区内已承担市政道路功能的131条小区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整治工作,特区内路灯亮灯率和设备完好率分别为99.81%和96.56%,全市市政道路综合完好率达到95%。
(五)城市绿化美化行动彰显了城市特色。深圳市仙湖植物园、深圳国际园林花卉博览园和深圳市莲花山公园被正式评为国家重点公园,共创建73个“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成功主办了深圳市(第三届)公园文化节活动。全市已种植簕杜鹃360.8万株,超额完成350万株计划。全市实际筹建社区公园36个,超额完成6个。推广了深南-新洲立交绿化模式,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梧桐山风景区建设、深圳湾15公里滨海休闲带景观长廊、仙湖植物园苏铁保护中心加快了建设步伐。继续保持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6.01平方米,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水平。
(六)城市清洁行动得到了稳步推进。修订完善了“鹏城市容环卫杯”竞赛方案并全面实施,完善环卫市场机制,进一步提高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权威性和约束力。玉龙坑固废中心的“城市生物质垃圾厌氧消化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已获评为国家“863”重点科研项目示范工程。新增的143座垃圾转运站基本建成并交付使用;完成了2007年建成的343座垃圾转运站的联合验收,各区果皮箱和垃圾桶设置率、完好率大幅提高,实现垃圾转运站服务全覆盖。全市全年共征收垃圾处理费4.8亿元,平均收缴率93.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4.17%,居全国领先水平。
(七)爱国卫生工作全面细致有效。考核验收省卫生村7个,命名市卫生村49个、“行业卫生标兵单位”11个和“行业最佳卫生单位”13个,顺利通过省爱卫会灭鼠灭蝇达标成果的复查验收。
(八)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形成了新局面。继续强力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21项执法任务得到全面履行。建立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制度,与市监察局在南湖街道办、南湾街道办开展规范街道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召开了西乡街道综合执法经验交流现场会,继续实施执法督查黄红牌警示制度,开展了执法队伍达标升级活动,有1201人参加了全市综合执法业务培训,执法效率明显提高,结案率在95%以上。
(九)生态文明建设得到可持续发展。推广了树枝粉碎制肥及再生水在城市绿化灌溉中的利用,城市照明综合节能全年节约电费350多万元,塘朗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已生产出第一批建筑用砖,粪渣厂太阳能示范项目在第四届国际“绿色建筑大会”上受到好评。(十)数字化城管新模式提高了综合效益。特区内外数字化城管平台得到了完善,数字化城管综合执法系统建设得到了推动,进一步理顺了工作机制和反馈机制,全年共立案983155宗,平均个案处理时间由刚试运行的100小时缩短为9.03小时,结案率达99.88%。
二、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的主要工作职责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主管全市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综合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与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合署办公,分别简称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
市城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市有关政策、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市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的管理;协调管理市政设施(不含城市供排水系统)的维护和更新改造,参与城区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灯光环境的规划、管理,参与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管理;组织管理城区园林绿化维护工程;组织开展有关的科学研究。
(三)指导协调全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重大活动。
(四)拟定城市维护费和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及资金划拨计划,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五)建立和完善与企业沟通对话制度,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六)指导各区的城市管理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章制度、管理目标、考核标准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并组织检查落实;
(二)组织协调并负责处理跨区和全市重大、复杂的以及市领导交办的行政执法活动,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三)检查、督促各区城管执法局开展工作,根据需要统一组织各区城管执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法活动,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四)协调、指导街道执法队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对街道执法队的执法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并对街道执法队执行城市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评;
(五)协调相关部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涉及的技术检验、检测和鉴定等给予技术指导和支持,支持区和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六)会同相关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并加强对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考核;
(七)对玩忽职守或徇私枉法的执法人员依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提交市法制办暂扣吊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三、2009年城管部门推行的主要公共政策
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与社会经济发展、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关的公共政策较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主要有:
1.关于打造最干净最优美城市的行动方案(深府[2008]42号);
2.深圳市迎接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市容环境美化行动工作方案;
3.深圳市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深府办[2007]41号);
4.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决定(深府[2006]268号);
5.深圳市主要道路和重点商业街区综合整治与景观营造方案(深府办[2006]87号);
6.深圳市陆路口岸和边防一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深府办[2008]24号);
7.深圳市户外广告占用公共用地使用权拍卖管理若干规定(深府[2006]147号);
8.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深城管[2006]235号);
以上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均在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网站(www.szum.gov.cn)或《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公布,市民可直接下载查询。
四、2009年城管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2009年,全市城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城管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特区内外城市管理一体化进程,着力消除二元结构,提升管理标准、完善基础设施、优化运行机制、美化城市景观、提升现代城市的品位与内涵,努力将深圳建设成为最干净、最优美、最舒适的现代化文明城市。
(一)以完善特区外道路设施为重点,加快推进特区内外道路设施建设与管理一体化。
1、强力推进城市道路改造。2009年年底前,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要基本完成各自改造主(次)干道、支路6条,社区道路10条。特区内,继续推进东门北路、田贝四路、深南路(二期)、滨河大道、深盐路、香梅路、新闻路道路修缮工程;对5座混凝土人行天桥进行整治改造。
2、大力改善道路照明设施。2009年,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要基本完成各自境内需整治的“有路无灯”道路总长度的30%。完成对特区内 131条承担市政道路功能小区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整治工程的前期工作。
3、筹建市、区两级“道桥信息管理系统”和路灯“三遥”监控系统。完成道桥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升级改造。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在市级平台的基础上,筹建区级道桥设施信息管理系统和路灯“三遥”监控系统,逐步实现市政设施的信息化管理。
(二)以提高城市绿化景观优美度为重点,加快推进特区内外园林绿化建设与管养一体化。
4、提高特区外绿化档次。督促各区重点加快107国道、宝安大道和深惠公路等特区外主、次干道绿化改造进程,同时积极推进广深铁路和广深高速公路沿线绿地恢复和改造步伐。重点督促龙岗区城管局搞好龙岗中心城绿化建设。
5、继续广种市花簕杜鹃。全市计划种植市花200万棵,其中宝安、龙岗区各种植60万棵,南山区种植40万棵,盐田区和光明新区各种植10万棵,罗湖区种植5万棵,市直属各园林单位种植15万棵。
6、大力办好公园文化节。以办好公园文化节和各种花事活动为载体,丰富公园文化品位和内涵。继续开展星级公园和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的创建活动。全市今年计划筹建社区公园20个,其中:宝安、龙岗区各6个,南山区4个,光明新区2个,罗湖、盐田区各1个。
(三)以落实同城同标准为重点,加快推进特区内外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
7、严格落实《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将城市清洁度提升到新档次。建立《深圳市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分级管理目录》,实行分级管理。提高机械化清扫水平,实现2009年特区内机扫率达到60%。
8、增加环卫投入,完善环卫市场机制。制定市财政以奖代补奖励制度,各区按照市政府《关于完善环卫市场机制提升城市清洁水平的意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步提高清扫保洁单价。2009年年底前各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市场化率要达到80%以上。
9、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抓好在劳务工人员聚居地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试点,2009年各区抓好1至2个试点。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全面巩固全市灭蝇、灭鼠、灭蚊达标成果。稳步推进省卫生村、市卫生村的创建工作。2009年年底前,力争实现省卫生村创建达到45%,市卫生村创建达到75%。
(四)以新一轮的城中村整治为重点,加快推进特区内外城市环境建设与管理一体化。
10、以完善消防设施为重点开展新一轮城中村综合整治。2009年要完成罗湖区8个插花地社区和光明新区全辖区的城中村及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达标创建任务,实现全市域达标的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以完善消防设施为重点的城中村综合整治行动,2009年完成全市30%以上的城中村消防设施整治任务。
11、继续大力推进街景营造与整治。2009年年底前,特区内各区至少完成1条城市主、次干道或商业街的整治,宝安、龙岗和光明新区各街道办事处每年至少完成1条主、次干道或商业街的整治。进一步提高皇岗、罗湖、文锦渡、沙头角口岸地区的市容景观水平。
(五)以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为重点,促进行政执法效能的显著提高。
12、加快推进《深圳市综合执法条例》的制订工作。为深圳市街道综合执法的规范化奠定法律基础。
13、推动建立公安城管联合执法机制。逐步解决城市管理中因执法手段缺失,导致管理不到位而产生的重点、难点问题;重点突破对违法自然人行政处罚执行难的瓶颈性矛盾与困境。
14、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机制。完善综合执法工作协调和监督管理机制,健全综合执法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定期的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注重督察效率,抓好办案质量及反馈率。
(六)以优化数字化城管系统为重点,促进城市管理信息宣传水平的显著提高。
15、进一步提高数字化城管的执行效率。完善数字化城管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全面优化系统平台,不断提升数字城管队伍的业务技能。
16、拓展宣传渠道,不断丰富宣传形式。继续开展“百名市民走近城管”、“梧桐山登高节”等活动,吸引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继续发挥城管义工、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组织“第三只眼看城管”活动,扩大社会宣传效果。
五、2009年城市管理主要工作指标
(一)强力推进特区外城市道路改造。特区外各区要基本完成各自改造主(次)干道、支路6条,社区道路10条。确保道路综合完好率达到90%。
(二)大力改善道路照明设施。2009年,特区内要完成对 131条承担市政道路功能小区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整治工程的前期工作。特区外各区要基本完成各自境内需整治的“有路无灯”道路总长度的30%。确保路灯亮灯率达到95%以上。
(三)继续保持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6.01平方米,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水平。
(四)继续广种市花簕杜鹃,全市计划种植市花200万棵,彰显城市特色。
(五)全市今年计划筹建社区公园20个,继续打造“公园之城”。
(六)提高机械化清扫水平,实现2009年特区内机扫率达到60%。
(七)2009年年底前各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市场化率要达到80%以上。
(八)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在90%以上。
(九)抓好在我市劳务工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试点工作,2009年每个区要拿出1至2个成功的试点。
(十)2009年要完成罗湖区8个插花地社区和光明新区全辖区的城中村及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达标创建任务,实现全市域达标的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以完善消防设施为重点的城中村综合整治行动,2009年完成全市30%以上的城中村消防设施整治任务。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2月3日印发